行业动态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动态
物流信息周报丨2020年第二十一期
来源:本站 作者:jcqihua 浏览:849 日期:2020-7-3
政策发布
一、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阶段性降低港口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阶段性降低港口收费标准等事项的通知》(交水发〔2020〕33号),明确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对实行政府定价的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两项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降低20%,为服务稳外贸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根据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有关精神,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决定,将阶段性降低港口收费政策延续到2020年12月31日。
港口经营人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各级交通运输(港口、海事)管理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港口收费行为。
本通知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6月28日
二、四部门明确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汇总等有关事项
为进一步规范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便利ETC客户和受票单位电子票据财务处理,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现将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汇总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对象
通行费电子票据的开具对象为办理ETC卡的客户。ETC卡的具体办理流程和相关要求,请咨询各省(区、市)ETC客户服务机构。未办理ETC卡的客户,仍按原有方式在收费站现场交纳车辆通行费和获取票据。
二、通行费电子票据分类
(一)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通行费电子发票)。通行费电子发票包括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简称征税发票)以及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简称不征税发票)。客户通行经营性收费公路,由经营管理者开具征税发票,可按规定用于增值税进项抵扣;客户采取充值方式预存通行费,可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开具不征税发票,不可用于增值税进项抵扣。
(二)收费公路通行费财政票据(电子)(以下简称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客户通行政府还贷公路,由经营管理者开具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先行选择部分地区进行试点。试点期间,非试点地区暂时开具不征税发票。试点完成后,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
通行费电子发票、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统称为通行费电子票据。针对收费公路分段建设、经营管理者多元等特性,为便利通行费电子票据财务处理,根据客户需求,通行费电子票据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可按一次或多次行程为单位,在汇总通行费电子发票和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信息基础上,统一生成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汇总单(以下简称电子汇总单),作为已开具通行费电子票据的汇总信息证明材料。电子汇总单的汇总信息发生变更的,应重新开具电子汇总单,原电子汇总单自动作废失效,电子汇总单可通过服务平台查询。
四、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流程
(一)服务平台账户注册。客户登录服务平台网站www.txffp.com或"票根"APP,凭手机号码、手机验证码免费注册,并按要求设置购买方信息。客户如需变更购买方信息,应当于发生充值或通行交易前变更,确保开票信息真实准确。
(二)绑定客户ETC卡。客户登录服务平台,填写ETC卡办理时的预留信息(开户人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等),经校验无误后,完成ETC卡绑定。
(三)票据和汇总单开具。客户登录服务平台,选取需要开具票据的充值或通行交易记录,申请生成通行费电子发票、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和电子汇总单(充值交易无电子汇总单)。其中,电子汇总单可按用户需求汇总多笔通行交易信息,包括对应的行程信息、通行费电子发票和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信息、交易金额合计等。电子汇总单与其汇总的通行费电子发票、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通过编码相互进行绑定,可通过服务平台查询关联性。服务平台免费向客户提供通行费电子发票、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电子汇总单查询、预览、下载、转发等服务。
三、关于珠江水运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广东、广西、贵州、云南省(自治区)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厅(委),沿江各地(市、州)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珠江航务管理局,广东、广西、深圳海事局:
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加快珠江水运现代化发展,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经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贵州省人民政府、云南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建设互联互通的水运基础设施,促进大湾区基础设施建设
(一)推进航道网络建设。协调推进龙滩水电站和百色水利枢纽1000吨级通航设施建设,推动右江、红水河、柳黔江、桂江、左江、绣江等上游航道提等升级(含通航设施新改扩建);实施西江干线航道扩能工程、珠江三角洲航道网完善工程;加快西江航运干线贵港至梧州航道整治二期工程;研究推进东江航道扩能工程、北江航道扩能升级上延工程前期工作;推动矾石水道和崖门出海航道二期工程建设;研究开辟珠江口小船航路;推进湘桂运河、赣粤运河研究论证,开工建设平陆运河,形成干支衔接、区域成网、江海贯通、连接港澳、沟通水系的高等级航道网络。
(二)推进港口网络建设。巩固提升香港国际航运中心地位,增强广州、深圳国际航运综合服务功能。推进沿海港口专业化码头和深水泊位建设;推进大型石油储备基地、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国家煤炭储备基地等能源储运项目配套码头建设;加快实施内河主要港口、区域重要港口建设和升级改造,进一步优化港口资源配置,提升内河港口的支撑能力。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集约高效的现代港口体系。
(三)推进多式联运体系建设。优化完善物流枢纽布局与建设,加快推进东莞、深圳集装箱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推进南宁港、贵港港、柳州港、梧州港、来宾港和富宁港等多式联运工程建设,大力发展集装箱、煤炭等货类江海联运;推进疏港铁路建设,强化重要港区的集疏运体系建设。
(四)加快水运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 中央网信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智能航运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交海发〔2019〕66号),推进粤港澳智慧港口、智慧航道、智能船舶和智慧海事建设。加快推进智慧港口工程建设,推进西江干线数字航道建设,推进粤港澳智能航运研发和应用示范,促进北斗导航系统、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水运领域的集成应用,推进基于区块链的全球航运服务网络平台研究应用。建设完成珠江水运综合信息服务系统拓展工程。
二、提升水运服务品质,促进大湾区运输服务高质量发展
(五)全面提高水运服务能力。推进珠江口港口资源优化整合,与香港形成优势互补、互惠共赢的港口、航运、物流和配套服务体系。支持航运企业做优、做强,创新技术、管理与商业模式,加强港航人才和船员队伍培养。支持企业依法发展珠江水上高速客运、旅游客运、空水联运,开拓水上客运航线,促进企业规模化、集约化、高端化发展。促进发展深圳、东莞等珠江口东岸城市往来澳门的海上客运。
(六)打造现代水运体系。优化运输组织方式,推进干线航道集装箱班轮化运输。优化升级船舶装备,引导船舶大型化、专业化发展。依托大型公共交通枢纽,加快推进以铁公水联运为主导的对外运输物流体系建设,构建干支衔接的水运网络,着力打造以水上快巴为载体的货运和客运快速通道。形成层次分明、功能清晰、有机衔接、协同配套、结构合理的水运体系。
(七)打造现代航运服务业。全面推进传统航运服务业的转型升级,推进“互联网+航运”发展,推动航运服务模式创新。进一步提升航运交易服务能力,支持广州航运交易所服务功能完善和北部湾航运交易所等区域航运交易机构培育。推动粤港澳在航运支付结算、融资、租赁、保险、法律服务等方面实现服务规则对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港口航运服务国际化水平,支持香港发展高端航运服务业。
(八)推动邮轮和游艇产业健康发展。积极发展粤港澳大湾区邮轮产业,有序推动大湾区国际邮轮港协调发展。支持拓展粤港澳大湾区面向国际的邮轮航线,支持航运企业依法拓展东南亚等地区国际邮轮航线、丰富邮轮航线产品。积极推动粤港澳游艇自由行政策实施工作,为游艇自由行提供便利。
四、6月30日起,全国全面实施非现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异地处理
为贯彻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修订后的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推出了非现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异地处理改革措施,在试点的基础上,6月30日起全国全面实施。
自2020年5月1日起,非现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异地处理在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等5个省(区)试点,试点效果良好,受到了广大驾驶人的积极肯定。6月10日在山西、辽宁、上海、海南、重庆、甘肃等6个省(市)推广实施,6月20日在天津、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陕西、宁夏等9个省(区、市)推广实施,6月30日在北京、吉林、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东、西藏、青海、新疆等11个省(区、市)推广实施,实现全国全面覆盖。
随着新政全面实施,当事人对交通违法行为事实无异议的,除了可以在违法行为发生地处理,还可以自主选择在发生地以外的任意地方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处理,大大方便了驾驶人处理异地交通违法,减少群众两地奔波。当事人明确接受跨省异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地公安交管部门将协助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履行调查交通违法行为事实、告知处罚内容和当事人的权利、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程序,并由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按照发生地标准作出处罚决定。
为确保异地处理全面顺利推广实施,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已组织升级非现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信息系统,开展业务培训,部署各地做好实施准备。实施以来,已有30万驾驶人享受到了这一改革红利,累计处理跨省异地非现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62万起。
五、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预约通行政策过渡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优惠预约通行服务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目前货车ETC安装和使用率以及鲜活农产品、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 (插秧机) 运输车辆预约通行率较低,为保持相关政策平稳过渡和有效衔接,决定将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预约通行政策过渡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行业动态
一、6月份中国物流业景气指数为54.9%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的2020年6月份中国物流业景气指数为54.9%,较上月回升0.1个百分点;中国仓储指数为50.7%,较上月回升0.3个百分点。
中国物流信息中心主任何辉认为:6月份,国内市场克服南方水灾影响,供应链上下游继续延续3月份以来的恢复增长态势,物流业景气指数继续保持平稳回升的态势。从行业看,物流各细分行业指均保持在扩张区间,其中,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和水上运输业业务总量指数明显回升。受电商促销季和线上消费需求活跃的影响,快递业业务量继续保持快速增长。从区域看,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物流活动均保持活跃,西部地区回升势头更强。从企业规模看,大中小微型物流企业业务量需求均有所增加,其中中小型物流企业回升速率更快。
业务总量指数回升,业务活动趋于活跃。6月份,业务总量指数为54.9%,比上月回升0.1个百分点,反映出随着市场需求持续释放,物流业务活动趋于活跃。
新订单指数回升,需求稳步回升。6月份,新订单指数为54.4%,比上月回升0.2个百分点。新订单指数连续三个月在扩张区间回升,反映出需求逐渐回暖,有助于拉动物流行业相关行业业务复苏。
从业人员指数回升,就业需求稳定。6月份,从业人员指数为50.8%,比上月回升0.3个百分点。显示出物流行业用工需求稳定,从业人员数有所增加。
从后期走势看,新订单指数和业务活动预期指数均保持在较高的景气区间运行,反映出企业对未来预期较乐观,后市将继续保持平稳增长的态势。
二、6月份中国公路物流运价指数为98.6点
2020年6月份,中国公路物流运价指数为98.6点,比上月略微回升0.04%,比去年同期增长0.5%。从各周指数看,第一、三周运价指数环比小幅回升,第二、四周指数环比小幅回落。
图1 2016年以来各月中国公路物流运价指数
三、6月中国仓储指数显示:指数持续回升 行业运行稳步向好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和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调查的中国仓储指数,2020年6月份为50.7%,较上月上升0.3个百分点,连续四个月保持在荣枯线以上,特别是近三个月指数稳步小幅回升,表明仓储行业回升势头进一步巩固。
(中国仓储指数走势图%)
业务需求稳中有增。6月份,业务量指数为51.4%,虽然较上月回落1.4个百分点,但仍位于扩张区间,表明业务量仍在增长,只是增速较上月有所放缓;设施利用率指数为54.2%,较上月回升1.5个百分点。分品种来看,大宗商品类中的矿产品、有色金属和化工产品的业务量有明显增长;消费品类中的医药、服装和日用品的业务量有明显增长。
库存水平继续下降。6月份,期末库存指数为47.8%,较上月回升0.7个百分点;库存周转次数指数为52.2%,较上月回落4.2个百分点。从指数变化情况来看,商品周转效率继续提高、期末库存水平继续下降,速度较上月均有所放缓。在国内大部分地区疫情稳定、市场需求回升的情况下,商品周转效率进一步提高,库存水平继续下降。同时由于需求回升带动企业生产活动上升,采购较前期有所增加,导致库存下降势头有所放缓。
利润出现明显回升。6月份,业务利润指数为57.0%,较上月回升6.3个百分点,连续三个月保持在扩张区间,表明企业利润继续增长,且增速较前期明显加快。在业务需求稳中有增的背景下,企业盈利情况保持较快回升势头。
后市预期保持乐观。6月份,新订单指数为53.5%,较上月回升2.1个百分点;业务活动预期指数为53.5%,较上月回升0.1个百分点。指数双双回升,且连续四个月保持在荣枯线上,表明企业预期保持乐观。疫情的逐步控制和政府政策的激励都为行业运行提供了有利的环境,预计未来短期内仓储行业仍将延续向好趋势。
四、《2019年度中国物流科技行业数据报告》
6月30日,电商智库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2019年度中国物流科技行业数据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数据显示,2019年,电商物流营收规模为7000亿元,较2018的6038.4亿元同比增长15.92%。而电商物流行业业务量为635.2亿元,较2018年的507.1亿元同比增长25.26%。
每周物流观察
一、“生态型企业”及“生态链企业”
近期关于“生态型企业”及“生态链企业”业界谈论颇多。其实这两者之间有着截然不同的区别。前者是一种高度灵活,能够自我更新、可以进行新陈代谢的企业组织,是客户价值形态组织的一种表现形式。后者则是指产业链中的某一个具体企业,其可以是生态型企业,但大多是产业链中的节点配套企业,是客户协同形态组织的一种表现形式。对应到物流行业来看,“生态型企业”的出现源于产业链的优化和供应链的竞争;而“生态链企业”则源于产业链的完善和垂直供应链体系的构建需要。这符合了现代物流社会化及专业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即结合社会化和专业化的发展方向来看,物流企业发展的方向基本可以确定为,要么成为“生态型企业”,要么成为“生态链企业”。但是从平台体系构建逻辑来看,物流生态型企业的构建首先需要整合或连接一批具有专业服务能力的物流生态链企业,所以生态链企业才是整个物流行业生态中最为重要的个体。可以明确的是目前已经形成了一批“准生态型企业”,如菜鸟、京东、顺丰等,又如之前的无车承运试点企业和现在的“网络货运企业”。但笔者认为,要构建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生态型企业”,应该要围绕客户协同和价值体现的产业链或供应链关键节点企业,即生态链企业的整合、连接,来实现供应链的协同共享和合作共赢。(广州物流与供应链协会2020年6月29日)
微课堂
一、从以下方向入手,优化仓储管理成本
一、减少风险
1.保证在库商品安全
仓库安全管理除提高仓库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以外,就是针对物品在仓储环节对仓库建筑要求、照明要求、物品摆放要求、消防要求、收发要求、事故应急救援要求等综合性管理。仓库管理人员通过这些措施来减少意外损失,降低损耗。
2. 提高库存准确率
库存的准确率必须制定合理科学的标准,并且配套对相关人员的处罚措施,提高物料保管人员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库存的差异问题,不是单纯的库房管理问题,它包括库房本身的验货、入库、退货、转库、出库、保管以及料件的验收、返货、单据的处理等。同时,采购供应商的规范、采购来料的准确性,都会对库存产生影响。
3. 降低商品在库时间,采用“先进先出”的原则
仓库管理中的先进先出原则指在库存管理中,按照物品入库的时间顺序整理好,在出库时按照先入库的物品先出库的原则进行操作。物资在库存储时间越长,其保管风险也就越大,减少仓储保管风险最有效的手段是采用“ 先进先出” 的原则,从而使物资的仓储时间减少,减少损耗。
二、提高利用率
1.库内区域合理规划。
做好仓库规划,有利于减少装卸次数,缩短搬运距离,减少搬运环节,使仓库完成一定的任务所发生的装卸搬运量最少。库内区域合理规划可以按照仓储的功能不同、库存商品理化性质不同、库存商品使用方向不同、商品供应商不同4种分类方法进行分类实现。
2.依据商品属性,多种存储方式合理结合。
仓库货物堆放方法有散堆法、垛堆法、货架法、成组堆码法。根据商品的属性与仓库储存的三大原则进行合理的存放。在仓储运营中常用的4种物流堆放方法是:五五堆放法、六号定位法、托盘化管理法和分类管理法。
3.提高仓储密度。
通过提高仓储空间的利用率,可以更为科学的规划和使用仓库,降低库房的运营成本,为企业创造间接的经济利益,减少仓储设备投资。具体方法可以采取高垛的方法,增加储存的高度;缩小库内通道宽度以增加储存有效面积;减少库内通道数量以增加有效储存面积。
三、提高效率
1.标准化操作
仓库管理操作流程标准化提高了仓库管理部门的仓库管理水平,提高了包括仓储、配送、运输、单证处理等方面的服务质量,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仓库的运作成本,达到公司及所有客户在仓库管理方面的要求。
2. 现场目视化
目视化管理是利用形象直观而又色彩适宜的各种视觉感知信息来组织现场生产活动,达到提高劳动生产率的一种管理手段,也是一种利用视觉来进行管理的科学方法。
目视化管理的特点包括:以视觉信号显示为基本手段,大家都能够看得见;要以公开化,透明化的基本原则,尽可能的将管理者的要求和意图让大家看得见,借以推动自主管理或叫自主控制;现场的作业人员可以通过目视的方式将自己的建议、成果、命令展示出来,与领导、同事以及工友们进行相互交流。
3.流程衔接,管控无盲点。
流程是仓储作业当中的重要概念,是指经由入库、出库、盘点、调拨等按照一定顺序互相连接的重要环节。在实际的流程当中,很多环节都是互相依存且制约。
对仓库管理方面来说,流程的梳理和优化有着非常重要的环节与意义,提升流程的科学化、合理化,有助于企业解决仓储管理中的一些难题,并且对于提升仓储效益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4. 提高员工综合能力,提高员工积极性。
企业的发展需要员工的支持。管理者应懂得,员工决不仅是一种工具,其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将对企业生存发展产生巨大的作用。而要取得员工的支持,就必须对员工进行激励,调动员工积极性是管理激励的主要功能。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是提高员工积极性,主动性的重要途径
二、无人叉车,智能物流之利器!
“无人叉车”又称“叉车AGV”,是一种智能工业车辆机器人,目前为工业自动化物流的主要实现方式,被广泛应用在重复性搬运、搬运工作强度大、工作环境恶劣、环境要求高的领域。无人叉车可以解决一系列的工业及特种环境难题,例如重型物料搬运。通过无人叉车的应用可以解决工业生产过程中物流量大,人工搬运劳动强度高等问题。基于多无人叉车协作的物流优化系统,可以解决搬运过程中被动等待时间过长,搬运效率低下的问题。据新战略机器人产业研究所统计、中国移动机器人(AGV)产业联盟数据,2019年中国叉车AGV(含视觉导航)销量达2700台,较之于2018年度增长幅度为80%,市场规模达13亿元,较之于2018年增长44%。随着"机器换人"的逐步深入,无人叉车刚需明显,市场潜力巨大。
无人叉车的应用优势
随着导航技术的不断突破,令无人叉车行走自如;通过与企业的MES、WMS等系统双向信息集成,实现作业指令与作业反馈信息闭环,信息流和实际物流同步;通过WMS远程下发作业任务,由智能调度系统针对任务向各个无人叉车下达作业指令,协调无人叉车各司其职各行其道;无人叉车通过配备RFID系统扫描,能够与电梯进行对接,实现跨楼层的物料运送;通过精确的路线规划和安全管制办法保证车与车之前不发生碰撞,当一个车辆发生故障时,另外的车辆可以绕道而行。
目前国内先进的智能调度系统可以调度几百台无人叉车。通过自主学习环境,快速建立地图,灵活编制路径,应对多种特殊环境;全数字驱动,通过管理和调度系统,使上百个生产要素被协同与协调,上万条生产指令及作业序列得到最优安排,流程管理、作业调度实现无缝衔接,实现效率流程均衡化管理。对工厂来说,直接减少了工厂线边硬件设备的铺设、减少成本投入,颠覆了传统物流运输作业和管理模式,车间作业现场实现无人化,实现低成本、短周期、全智能、高效率的智能物流。
三、第三方物流企业三种主要运作方式
“非资产型”的第三方物流企业运营模式
从我国目前的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状况看,由于部分投资者缺乏足够的资金用于全新的基于资产的第三方物流企业的构建,迫使他们必须采用“非资产型”的第三方物流形式。
同时,我国传统的运输部门、企业和商储公司作为物流行业的主力占据着我国物流的主要社会资源,他们有优越的仓库、站场设施、运输搬运设施、铁路专用线和客户网,但从全国范围来看,这些物流资源利用率不高,浪费严重。
因此从实际情况入手,整合现有物流资源,建立“非资产型”的第三方物流企业,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社会既有物流资源优势实现资源共享,另一方面避免了组织机构的臃肿庞大。
电子商务与第三方物流的有机整合模式
电子商务作为21世纪主要商业运作模式,为第三方物流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第三方物流的发展又为电子商务的实现提供了现实保障,与电子商务整合,将成为第三方物流主要运作模式之一。
从实际运作状况来看,第三方物流与电子商务的整合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其一是第三方物流作为电子商务组成要素,承担物流作业,完成B2B或 B2C中的物流环节;其二是第三方物流通过建设自己的电子商务,为商家与客户之间提供交换信息、进行交易、全程追踪的信息平台,从而实现电子商务与物流的紧密配合。
综合物流代理模式
中国目前物流企业在数量上,供给数量大于实际能力;在质量上有所欠缺,满足不了需求的质量;物流网络资源丰富,但利用和管理水平低,缺乏有效的物流管理者。
发展综合物流代理业务具体是指:不进行大的固定资产投资,低成本经营,将部分或全部物流作业委托他人处理,注重自己的销售队伍与管理网络,实行特许代理,将协作单位纳入自己的经营轨道,公司经营的核心能力就是综合物流代理业务的销售、采购、协调管理和组织的设计与经营,并且注重业务流程的创新和组织机构的创新,使公司经营不断产生新的增长点。
简单地说,综合物流代理企业实际上就是有效的物流管理者。采用这种模式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应该具有很强的实力,陆空俱全,同时拥有发达的网络体系,这样的企业在向物流转型时能做到综合物流代理,从而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集中物流模式的特点是第三方物流企业拥有一定的资产和范围较广的物流网络,在某个领域提供集成度较低的物流服务。由于不同领域客户的物流需求千差万别,当一个物流企业能力有限时,他们就可以采取这种集中战略,力求在一个细分市场上做精做强。
四、疫情常态化下物流行业生存之路
物流行业的危与机
这次疫情不仅仅是对我国医疗体系和生物防控能力的实战检验,也对我国综合治理能力的考验。物流作为国民经济的先行官,物流系统在这场战役中的角色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决定着整个疫情抗击的进程和效率甚至成败,物流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作用,从未像现在这样明确。
物流是整个社会正常运行的大动脉,承载着国民经济血液的正常流通,而一旦应急物流系统某个环节出现“血栓”,那么援助抗击疫情的物资和保障疫区人民生产生活的物资将出现滞留,这将对整个疫情形势带来无法估计的贻害。
结语
对于物流企业而言,疫情考验的是资源调度能力,应急组织能力。疫情过后或者在疫情常态化下,作为物流企业的从业者,我们需要更加快速的应对和洞察市场能力。
来源: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官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科技信息部、中国物流信息、北京商报、广州物流与供应链协会、仓库社区、e-works、供应链智云、物流葵花
本文摘自网络,由嘉诚国际整理发布,如涉及隐私侵权问题,请联系本网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