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信息周报丨2019年第十三期
政策发布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推进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
(2020-2025年)》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论述和国家大数据战略部署,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等文件,特制定本纲要。
一、总体思路
以数据资源赋能交通发展为切入点,按照统筹协调、应用驱动、安全可控、多方参与的原则,聚焦基础支撑、共享开放、创新应用、安全保障、管理改革等重点环节,实施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发展“五大行动”,推动大数据与综合交通运输深度融合,有效构建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体系,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标准体系更加完善,基础设施、运载工具等成规模、成体系的大数据集基本建成。政务大数据有效支撑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交通运输行业数字化水平显著提升。综合交通运输信息资源深入共享开放。大数据在综合交通运输各业务领域应用更加广泛。大数据安全得到有力保障。符合新时代信息化发展规律的大数据体制机制取得突破。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体系基本构建,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助力数字经济勃兴提供坚强支撑。
关于公布第二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的通知
(交办运函〔2019〕1803号)
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19〕1332号),经城市申报、各省(区市)审查推荐和专家评审,并经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研究同意,确定唐山、秦皇岛、南京、无锡、徐州、南通、温州、台州、芜湖、临沂、郑州、济源、黄石、咸宁、岳阳、怀化、珠海、佛山、达州、西安、宝鸡、安康、乌鲁木齐、石河子等24个城市为第二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石家庄等24个城市
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
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四川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商务部:你们关于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石家庄市、太原市、赤峰市、抚顺市、珲春市、绥芬河市、徐州市、南通市、温州市、绍兴市、芜湖市、福州市、泉州市、赣州市、济南市、烟台市、洛阳市、黄石市、岳阳市、汕头市、佛山市、泸州市、海东市、银川市等24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名称分别为中国(城市名)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具体实施方案由城市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分别负责印发。
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合试验区)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适应产业革命新趋势,复制推广前三批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等相关政策,积极开展探索创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开展品牌建设,推动国际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和业态创新,为推动全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探索新经验、新做法,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同时,要保障国家安全、网络安全、交易安全、国门生物安全、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和有效防范交易风险,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国家邮政局部署加强和规范邮件快件安全检查工作
近日,国家邮政局发布《关于加强和规范邮件快件安全检查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邮件、快件安全检查工作,保障寄递渠道安全畅通、推进邮政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意见》指出,要健全企业安检责任体系。落实企业安检法定责任,坚持安全第一、严格检查、规范有序和“谁收寄、谁安检、谁负责”原则。企业要对本单位邮件、快件安全检查工作负全面责任,确定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从事安检管理工作。加强安检工作统一管理,企业总部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控制体系。鼓励企业实施邮件、快件安全检查安全信用制度。
《意见》强调,要强化安检设备配置管理与技术创新。企业应当配齐符合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安检设备,推动科技创新与应用,鼓励企业加强与安检设备生产制造企业、科研院所合作,研究设计、推广应用更加符合寄递服务特点的专业安检设备。
《意见》指出,要优化安检流程和设备使用,将安检环节嵌入作业流程,实现装卸、安检、分拣、运输无缝衔接。应当在醒目位置对经安检无疑点的邮件、快件逐件加注验讫标识。要结合自身运营模式特点,推进差异化分类安检,提高安检实效。要完善预防控制措施,大力推进安检工作标准化建设,建立过机安检信息登记制度,制定安检工作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细化各类突发情况响应流程和防范措施,建立违禁物品处置制度。
《意见》强调,要加强安检员队伍建设。强化安检员队伍管理,加强安检员健康保护。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对安检员开展经常性教育培训,鼓励企业聘请具备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人员从事邮件、快件安全检查工作;加强安检培训基地建设和培训资源开发、强化安检技术咨询服务、建立安检技术专家库和学习交流平台。推进安检职业化建设,鼓励安检员积极参与快递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严格安检员履职考核。
《意见》强调,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强化安检制度监管和支撑保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严格监管执法,加强执法检查,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处理,推进安检机联网,建立常态化安检工作监测防控体系。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标准。加强部门协作配合,联合相关部门齐抓共管。
交通部特级明电:不得以未办ETC为由限制
总重,违法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全国统一
昨天,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下发等级为特急▪明电的《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明电【2019】117号文),对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做出了全国统一部署。
通知指出,截至2019年12月16日,29个联网收费省份全面实施了高速公路入口货车不停车称重检测,坚决拒绝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行驶,高速公路安全保护形势进一步好转,公众安全感明显提升,但在部分地区,也出现了治超标准执行不统一等问题。
1.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违法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17] 173号)规定的《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执行,严禁随意提高或者降低认定标准。其中,六轴列车驱动形式为6×4的总质量限值为49吨,驱动形式为6×2的总质量限值为46吨,各地不得因驱动形式为6×4的列车未办理ETC而简单按照46吨处理,不得简化宣传,出现如“货车最大总质量限定为46吨”宣传标语,造成公众误解,对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且装备空气悬架的3轴、4轴货车以及4轴铰接列车,总质量限值各增加1吨。
2.统一合理误差控制标准
考虑到称重检测设施(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一定的误差,对于货车称重检测结果不大于认定标准105%(即超限部分未超过认定标准5%)的,暂按未超限超载处理。
3.统一两轴货车的通行管理
鉴于两轴货车数量多、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目前,交通部正在商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在相关部门统一部署专项治理之前,各地对于车货总质量不超过18吨的两轴货车,不得以超限为由禁止其通行高速公路。
4.规范“超限”认定
《交通运输 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工作的通知》(交 办公路[2019]29号)中所提的“货车必检,超限禁入”中,“超限”特指车货总质量违法超限行为;对已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合法大件运输车辆,应允许其通行高速公路,并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17]173号)部署,目前重点对车货总质量进行称重检测。对于车货外廓尺寸超限行为,将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分阶段、有步骤推进;在部署工作开展前,高速公路入口暂不对车货外廓尺寸进行检测。
对车辆运输车超限标准的认定,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18]702号)有关要求执行,对于合规车辆运输车,凡装载符合要求的,即平头铰接列车装载6辆及以下,长头铰接列车装载7辆及以下,中置轴车辆运输车装载9辆及以下,且装载长度、宽度未超过车辆运输车外廓尺寸限值的,暂不对车辆高度进行检测。
5.强化政策宣传
组织公路执法机构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通过媒体宣传、悬挂标语和横幅、散发传单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政策,重点宣传此项工作对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意义,宣传解读治超政策、治超标准,争取广大货运企业和货车车主了解政策、熟悉政策,支持政策实施,要利用称重检测环节,逐车提醒、提示货车司机,尽快安装使用ETC,充分享受便捷通行、交费打折、加油优惠、停车便利等各种政策红利,促进物流体质增效。
行业动态
2019年1-11月物流运行通报
1-11月,物流运行保持了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社会物流总额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社会物流总费用增速小幅回落。
社会物流总额平稳增长
1-11月,全国社会物流总额为271.7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8%,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0.7个百分点,与1-10月持平。
其中,工业品物流总额246.2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6%,增速与1-10月基本持平;进口货物物流总额12.9万亿元,同比增长4.0%,增速比1-10月提高0.3个百分点;再生资源物流总额1.4万亿元,增长14.2%,增速比1-10月回落1.2个百分点;单位与居民物品物流总额7.5万亿元,同比增长16.4%,增速比1-10月回落0.4个百分点。
社会物流总费用增速连续回落
1-11月,社会物流总费用为12.8万亿元,同比增长7.1%,比上年同期回落1.5个百分点,比1-10月回落0.1个百分点,连续两个月回落。
从构成看,运输费用6.7万亿元,同比增长6.5%,增速比1-10月回落0.1个百分点;保管费用4.5万亿元,同比增长7.8%,增速比1-10月回落0.2个百分点;管理费用1.6万亿元,同比增长7.5%,增速比1-10月回落0.1个百分点。
交通运输部:全面取消高速省界收费站条件
基本具备,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不增加
12月12日,在交通运输部召开的“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孙文剑表示,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建设已进入收尾阶段,截至12月10日,全国ETC客户累计达到18545.99万,完成发行总任务的97.17%,12月20日前将全面完成联调联试各项工作,年底前基本具备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条件。
广东局召开省邮政业绿色环保工作推进会
12月6日,全国运输结构调整暨多式联运现场推进会在京闭幕。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切实做到“三个坚决”和“五个着力”,加强协同、履职尽责,不断推动运输结构调整实现新突破。
刘小明指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是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起步之年,也是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协同配合、迎难而上,全力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目标圆满完成。一要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运输结构调整示范区建设,力争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率先突破,切实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二要推进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切实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三要推进多式联运信息平台建设,促进数据信息互联共享,切实加强运输协同融合。四要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发展,加快破解城市配送发展面临的瓶颈制约,切实畅通物流服务链条。五要推进道路货运车型标准化,切实支撑行业转型升级。
交通运输部:广东“数据大脑”精准治超
日前,广东全面实施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禁止超限超载车辆驶入高速公路。广东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构建了全省治超网络系统,形成“数据大脑”精准治超。
今年12月,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公安厅印发了《关于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货车通行高速公路的通告》,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目前,全省913个高速公路入口收费站均已完成入口称重检测系统建设和调试工作。
为了加大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的打击力度,广东将全面建设实施高速公路称重检测与执法联动管理机制,在入口发现的超限超载车辆,将被引导至规定地点由交通、公安部门联合依法严格处理。对恶意堵塞交通、强行冲卡、暴力抗法、破坏相关设施设备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广东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过综合采集货车出场(厂)的称重数据、非现场执法检测点的检测数据以及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系统的称重数据,利用货车的GPS行车轨迹以及高速公路出入口信息数据,对接原有的运政信息管理系统和执法信息系统,形成“数据大脑”,对超限超载嫌疑车辆进行系统锁定,并推送分析出嫌疑车辆的基本信息、外观尺寸、行驶时间、空间分布规律以及具体行车路线等。“数据大脑”与公安交管部门的“缉查布控系统”和“鹰眼”系统对接共享,为联合实施精准打击提供强有力的数据信息支撑。
近年来,广东通过持续加大科技投入、创新综合治理模式,实施治超非现场执法模式等措施,开出多剂治超“处方”。今年前三季度,全省高速公路货车平均违法超限超载率为1.1%,高速公路货车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2018年年底,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围绕全省21个地市2.8万公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研究出台全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治超非现场监测点布局规划,初步计划在2023年之前建设监测点362个,与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监测点共同构建全省重点路网治超非现场执法网络。
每周物流观察
“新物流”的要义
从物流行业的服务对象来分析,虽然其服务范围非常广泛,品类也非常多,专业领域也不尽相同。但简单来讲,其实只有两类,一是生产制造,二是商贸流通。而针对生产制造其实也就是服务其前端的采购和后端的分销。所以从本质上来看,物流的服务对象基本上可以归为一类,即商贸流通。以此就如何做好物流服务其实就有一个基本共识,那就是紧紧围绕商贸流通的发展,针对不断提升的消费需求,全面做好物流服务的迭代升级。种种迹象表明,目前商贸流通已经进入全渠道发展阶段,以满足消费者任何时候、任何地点、任何方式消费的需求为根本的全渠道销售模式正在改变和引领物流行业的的变革。因此,笔者认为,未来一段时间物流企业或许应该着力全渠道的“全程、全面、全线”三大特征,围绕现代流通供应链的重塑,以智能化、数据化、协同化提高服务水平、创造客户价值、提升物流效率。这可能应该就是“新物流”的要义所在(广州物流与供应链协会2019年12月23日)
微课堂
新物流模式的概念内涵是什么?
2009年,IBM首席执行官彭明盛建议美国政府投入资金建设新一代智慧型基础设施,首次提出“智慧地球”这一概念。该理念倡导将新一代m技术引入各行各业,将传感器安装到日常生活的常见物体上,让他们相互连接形成“物联网”,并利用超级计算机与云计算对该网络进行整合,进而将网上数字地球、物理系统、人类社会在一起。如此一来,人类生活、生产都将实现精细化、动态化,从而实现智慧化。
“智慧地球”这一概念自提出以来就引起了诸多效仿,出现了智慧医疗”“智慧企业”“智慧城市”“智慧校园”和新物流等诸多新概念。具体到实践层面,新物流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信息化建设方面,也就是将信息技术引入物流领域。因为发达国家的信息化水平较高,各种信息技术在物流行业实现了广泛应用。
而在我国,新物流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通过采购、运输、仓储、配送等环节实现信息化,让整个供应链实现信息共享;二是借传感器、GPS、RFID技术、自动化物流设备打造自动化、智能化、可视化物流。
总体来看,新物流不是物流行业发展到某一特定阶段必然出现的形态,也不是某种至高无上的形式,而是层次丰富、富有活力与创新力、动态发展、能使资源实现集约利用的物流集合。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发现,电商物流如何对用户做到体验之道新物流系统包含以下几个重要组成部分与关键维度,分别是自动物流、产品智能、智能交通系统、物联物流产业的演变路径新物流满足用户的个性化需求充分调动资源潜力第四方物流能够有效地支持零售等商业创新。
以实现高效、绿色、安全运营为物流发展方向双方建立长期战略联盟关系服务以知识与信息为基础牵头物流分享风险与回报具有先进技术能力加强项目与合同管理服务具有适应性、灵活性、合作性与客户建立一站式服务关系第三方物流信息技术整合加强各环节的物流服务能力提供广泛的服务传统物流提供基本物流环节的细分市场服务关注所服务的环节成本。
物流环节最易降低的一环——仓储成本
用“先进先出方式,减少仓储物的保管风险。”
先进先出是储存管理的准则之一,它能保证每个被储物的储存期不至于过长,减少仓储物的保管风险。
提高储存密度和仓容利用率。
其主要目的是减少储存设施的投资,提高单位存储面积的利用率,以降低成本、减少土地占用。
采用有效的储存定位系统,提高仓储作业效率。
储存定位的含义是被储存物位置的确定。如果定位系统有效,能大大节约寻找、存放、取出的时间,防止差错,方便清点。储存定位系统可采取先进的计算机管理,也可采取一般人工管理。
采用有效的收测清点方式,提高仓储作业的难易程度。
对储存物资数量和质量的监测有利于掌握仓储的基本情况,也有利于科学控制库存。在实际操作中稍有差错,就会使账物不符,必须及时且准确地掌握实际储存情况,经常与账卡核对,确保仓储物资的完好无损,这是人工管理或计算机管理必不可少的。此外,经常监测也是检测被存物资状况的重要工作。
加速周转,提高单位仓容产出。
储存现代化的重要课题是将静态储存变为动态储存,周转速度快会带来一系列的好处:资备用转快、资本效益高、货损货差小、仓库吞吐能力增加、成本下降等等。具体做法诸如采用单元集挟存储,建立快速分拣系统,有利于实现快进快出、大进大出。
漫谈中国古代的物流
古代物流的发端——3000年的西周时期
在《周礼·地官》中记录有:国野之道,十里有庐,庐有饮食。三十有宿,宿有路室,路室有委。五十里有市,市有侯馆,馆有积。这段话大概意思是:在国道上,每十里有房子,房子里面提供食物;每三十里可以住宿,不仅有房子还有食物;每五十里则建有侯馆供人休息。这里所说的庐、委、侯馆就是古代驿站的雏形(我倒觉得现在高速公路的服务区也源自这里)。同样在《周礼·秋官》中载有:行夫掌邦国传遽之小事恶、而无礼者。凡其使也,必以旌节,虽道有难,而不时必达,居于其国,则掌行人之劳辱事焉,使则介之。这段话明确了负责物流的人员为:行夫;明确物流任务是:向诸侯国传达命令;明确了行业规则:凡其使也,必以旌节,指的是每次出任务必须带旌节,类似现在的快递单;明确了工作标准:虽道有难,而不时必达。意思是:虽然道路艰辛,即使不能按时抵达,但也一定将命令传达到。这个记载还传达出一个信息,就是在西周时期,物流是为国家服务,是用来传递王命的,绝对不存在运输货物一说。也因此,好多专家学者将古代物流的发端定在了西周,这样算来距现在也有3000来年了,较之西方相比早的不是一星半点儿。
古代物流的第一部法律——秦朝的《秦邮律》
古代物流自发端西周以来,在春秋战国,军事情报信息的传递则成为这一时期的侧重点。在秦吞六国之后,随着大一统王朝的建立,驰道的修建,使得古代的物流得到迅猛的发展,而且大秦王朝还制定出台了我国第一部关于古代物流的法律法规——《秦邮律》。在大汉王朝,物流还随着张骞凿空之旅,走出国门,《后汉书·西域传》载有:出海西至大秦,人庶相属,十里一亭,三十里一置。等到了魏晋时期,还出现了关于水路物流的记载,据称曹魏更是在全面总结前人物流制度的基础之上,制定出台了《邮驿令》,可惜的是这部法律失传了,无从考究了。但之后的宋朝则出现了比较完备的专门性邮驿法规——《金玉新书》。
供应链企业的分类和盈利模式
供应链企业分类
供应链服务涉及领域较多,按照其服务重心以及核心竞争力体现可以将供应链企业主要分为三类:
第一类,供应链综合物流企业,提供仓干配一体化服务,核心竞争力在于解决系列物流、运输问题,为客户提供最佳物流设计方案。
随着用户对于时效性要求越来越高,电子商务的高效便捷催生物流网络的高速发展,在企业有限的资金及人力资源背景下,物流外包及相关配套服务需求规模激增,包括运输网络、配送网络和仓储网络,主要服务对象包括供应链条上个环节企业。
第二类,供应链贸易企业,提供前端采购、后端渠道类分销的贸易执行服务,核心竞争力更侧重于上下游的渠道网络。该类型供应链企业在传统贸易商基础上发展而来。
通过原先长期的贸易合作关系,掌握了生产厂商、各级分销商和零售商等资源网络,在前端采购还是后端分销过程中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同时对于新客户及品牌商的入驻更具有吸引力。
第三类,供应链咨询企业,提供解决方案、综合咨询服务,核心竞争力在于为客户提供供应链解决方案的咨询服务,企业本身较少参与产品运作,以轻资产运行的咨询服务为主,辅以配套服务,例如报关检疫、物流方案等。该类型企业对专业知识、技术方面能力要求高,较高的技术管理水平形成了企业的核心资产。
从目前供应链企业业务领域来看,主要分为能源类、有色金属及钢铁、IT和信息技术、其他综合类。
供应链企业盈利模式
相较于一般贸易企业利用信息不对称、地域及时间差异所产生的商品差价从中赚取利润,供应链企业则可通过收取服务费及商品价差等多渠道获取利润,而服务费主要通过以下两方面获得:
一方面,供应链企业在提供的供应链服务过程中对各流程进行管理,可为客户节省采购、物流配送、产品分销等环节成本,同时提供进通关、库存管理等附加服务,因此,可向客户按照业务量收取一定服务费,具体比例可按照与客户协议而定。
服务费包括装载费、运输费、报关费、检疫费等,可根据客户需求提供更多增值及额外服务。由于具体企业收费模式存在差异,因此无统一收费标准。
另一方面,供应链流程包括资金流管理服务,供应链贸易企业可为客户提供结算配套服务及一定信用支持,并按照一定比例收取费用,即供应链金融服务。
企业可根据客户信誉度提供信用额度,提供一定的垫资额度,而垫资周期结合采购生产周期,通常按单笔业务结算,从实际情况来看,可对客户收取一定保证金,剩余货款为垫付。
降低企业(社会)“万亿” 物流成本的技术路径
本文的思路在于:将宏观物流环境中存在的问题看成是约束或者限制性条件,在此基础上我们以解决企业物流的成本问题为着力点,通过系统并有效的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为企业解决实际的成本风险问题,从而降低“万亿”社会物流成本。
本文的技术路径在于:在结合企业的财务体系基础上,通过数字化仿真模拟,构建智能化物流成本预警与优化系统,以降低企业物流总成本的5-10%作为目标,进而达到降低企业总成本1-3%的效果。
| 技术路径的总体描述如下:
第一, 关联企业物流的财务体系和物流体系;
第二, 建立企业物流的财务预警机制与成本目标;
第三, 建立企业物流场景仿真模拟的智能系统并预警和输出改善点与策略;
第四, 对成本风险点实施改善;
第五, 对于企业物流成本进行持续预警形成闭环
来源:交通运输部、中国政府网、国家邮政局官网、卡车兄弟俱乐部、中国物流与采购网、广东省邮政管理局、广州物流与供应链协会、物流TIME、仓库社区、仰望星空的小蜗牛、亿欧、环球物流咨询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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